为进一步规范MBA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程序,保证MBA学员顺利进行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 MBA学位论文撰写资格的确定。由MBA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对MBA学员撰写论文的资格进行审查。MBA学员撰写学位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付清规定的所有培养费用;
(二)所修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
(三)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水平。
第二条 MBA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的确定。MBA教育中心办公室组织MBA学员自主选择论文的研究方向,论文指导教师采用研究生自选和MBA教育中心办公室统筹安排相结合的确定方式。
第三条 MBA学员与论文指导教师的沟通。由MBA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学员和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的沟通工作。
第四条 MBA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采用公开开题方式,先将《开题报告书》一式五份交给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待论文开题通过后,需将《开题报告书》的定稿一份交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存档,开题时间与答辩时间至少间隔6个月。未开题者或开题未通过者不具论文撰写资格,不再安排参加与论文相关的其他程序。
第五条 MBA学员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有关材料的准备。MBA学员完成学位论文后,应在每年4月1日前,向论文指导教师提交下列材料:
(一)《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二)不少于3次的《论文指导纪要》;
(三)不少于5000字的整合性实践项目报告;
(四)定稿纸质论文7本(严格按《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与格式要求》印刷和排版);
(五)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以“MBA+学号”命名);
(六)论文中原创性声明一页一式三份(签字)。
上述材料全部上交导师,由导师转交MBA教育中心后,方可进行答辩。逾期将延期答辩,延期毕业。
第六条 MBA学位论文的审核。MBA教育中心办公室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组织论文审核(内审和盲评),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和MBA学员。
第七条 MBA学位论文的打印和答辩安排。MBA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论文打印、装订及答辩安排等相关事宜,并通知MBA学员的答辩时间、地点。
第八条 MBA学位论文由MBA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向吉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提交审查,并对相关材料存档。
第九条 MBA学位的授予。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将吉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知MBA学员并存档,同时组织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注册申报工作。
第十条 MBA学员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获得。MBA教育中心办公室组织学员参加校毕业典礼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发放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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